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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项“山东经验”将报国务院 看看哪试点

    信息发布者:绿色贺家
    2017-10-20 21:17:57   转载

    多年来,由于基层政务公开的不规范性,不少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都遇到了“费时又费力”的问题,为了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10月17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山东要在30个县(市、区)试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明确试点范围内容很“接地气”

    既然是针对基层政务公开,那么试点范围当然是要围绕人民群众在办事时容易涉及的领域,知事君梳理发现,本《方案》公布的试点范围都很“接地气”。

    《方案》确定,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

    全省17市的30个县(市、区)承担试点任务,在做好试点工作的同时,各县(市、区)可以结合实际适当增加试点内容。

    除了这30个被点名的县(市、区)以外,其他地方是不是就不能试点?答案是否定的!《方案》特别指出,未纳入试点的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附:山东17市承担试点任务的30个县(市、区)

    资料图

    细化实施步骤四步走形成“山东经验”

    为完成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等三个试点任务,《方案》将试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制定实施方案、梳理编制事项标准目录、全面组织落实、组织试点验收。

    根据《方案》安排,承担试点任务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试点方案,将试点任务落细落实,明确时间进度,启动本地试点工作。方案需于2017年10月30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各试点单位围绕试点范围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备案。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相关部门在此基础上制定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在全面组织落实阶段,试点单位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试点成效初步显现。

    最后,于2018年10月底前形成全省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将“山东经验”报送国务院办公厅。

    全方位护航试点任务纳入绩效考核

    如何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减少人民群众到基层政府部门办事“跑断腿、磨破嘴”的情况?

    《方案》提出,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事宜。承担试点任务的设区的市政府作为试点责任主体,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政府负责人主抓,政府办公室(厅)负责推进试点工作,每月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试点推进情况。

    除了有“牵头人”,还要有资金保障,根据《方案》,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机构和人员保障,安排必要经费,精心组织实施。省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加强工作指导,汇总完善相关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省质监局要配合做好试点工作跟踪评估、参与制定基层政务公开相关标准等工作。

    此外,《方案》还指出,要把试点任务纳入政务公开考核范围,委托专门机构对试点工作落实及成效开展第三方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各试点单位所在市政府要建立激励机制,把试点推进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崔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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